2006/06/12

校園裡的連坐法

    兩個女兒陸續就學後,我才赫然發現,原來違反民主的「連坐法」一直靜悄悄的在國小及國中的校園裡生存著!


 


    舉例來說,老師常將小朋友分組或分排來比賽(在國中則可能以班為單位),比賽的項目包羅萬象,可能是學業上的,也可能是生活教育方面。例如:是否遲到、吵鬧、沒寫功課、忘記帶課本或物品、打掃乾淨與否、午睡時間是否乖乖趴著等等,殿後的那組(或排)則一起受罰,像不准下課、加重作業、放學後罰站等等。當孩子在低年級時,連坐的處罰較少,少到家長們甚至不知情!當孩子大了,處罰也跟著重了(例如假日到校勞動服務),這時學生或家長若有意見,老師們通常會用追求「團隊榮譽」來包裝此連坐法,讓大家啞口無言。


 


    我非常懷疑在「團隊榮譽」的大帽子下,所謂「有福共享,有難同當」在教育上的意義。如果一個孩子,努力的遵守規定,卻因為同組(同排或同班)的其他人犯規,而必須一同受過,日復一日,這樣孩子還有誘因繼續向善嗎?而時常闖禍的孩子,每次都有一群人陪著受過,還可能領悟到「自己該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」嗎?


 


    在孩子是非榮辱觀念尚待建立的時刻,學校應該採行的是「賞罰分明」的原則,並且以個人做為評量的基準,必要時進行個別輔導,如此孩子才能學到「對自己負責」。教育界常用的「同儕壓力」的方法,讓表現差的孩子能「見賢思齊」,因而在課業及品行上逐漸改善。此方法有其正面意義,但錯誤地搭配連坐法,只會混淆孩子的價值觀。


 


    我們成年人捫心自問,是否有把握替自己的手足、同事、朋友、親戚、鄰居的言行舉止負責呢?如果不能,又怎能要求孩子要為同儕的行為甚至成績負責?


 







【原文刊於  中國時報 浮世繪版 不可不思議專欄 2003 11 20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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